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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系统聚焦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8个行动”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2022年01月30日10:40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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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离百姓最近,与百姓生活最密切。

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民政厅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紧紧围绕“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主题,在全省民政系统部署开展了“我为企业减负担”“解忧暖心传党恩”“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8项具有民政特色的实践活动,切实解民忧、暖民心、惠民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用民生改善的成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关键词:解民忧

用脚步丈量民情 精准帮扶困难群众

随着全省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成为重要任务。全省民政部门结合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责职能,扎实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全面摸底排查,深入走访慰问,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

在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兴隆村,身有残疾的杨志德获得了民政部门的多种救助,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去年,禄劝县民政局干部走访发现杨志德家里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他身带残疾,父亲因高龄已丧失劳动力,生活举步维艰。经过认定,杨志德家被确定为低保户,民政干部还为他送来了1000元的临时救助,加上杨志德享受的残疾人补贴,保障了基本生活。

走村入户嘘寒问暖、访贫问苦是民政干部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的常态。该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民政部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全面排查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受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等“重点人群”,将他们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全省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资金120亿元,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以及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12.34万人次,支出资金2045万元,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身上。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能跨省办理一直是异地户籍残疾人朋友的忧心事。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中,省民政厅联合省残联及时研究制定政策,于2021年4月22日在我省全面启动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将原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时间从各5个工作日压缩到各3个自然日,整个审核流程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同时,针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未补”和行动不便等情况,通过数据比对、数据分析等,主动联系残疾人及其监护人确认是否申请办理,实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马上办、就近办、异地办。目前,全省共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34例,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结率100%。

关键词:暖民心

从吃饭就学入手 贴心关爱“一老一幼”

每逢早中晚饭点,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升平镇敦和社区的老年幸福食堂总是充满欢声笑语。一餐5元,老人吃得舒心、放心,吃完饭还能聚在一起聊天、活动。

敦和社区长期定居的60岁老人有100多人,他们的子女不少在外地打工或上班,“吃饭难”成为老人们的忧心事。在“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中,德钦县民政局下拨10万元作为建设经费,积极推广建立“家门口”的老年幸福食堂。通过财政支持、社区自筹、社会爱心捐助等途径筹集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了60岁以上农村留守、独居老人一日三餐的问题,受到了老人和家属的一致好评。

在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中,全省民政部门从老人关心的吃饭、就医、康复等身边小事入手,想方设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共完成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建设129个,新增护理型床位1.47万张,完成“老年幸福食堂”建设126个,完成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6400户。

为了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还大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是否存在以“大额预付费”“会员卡”“养老地产”“养老公寓”“保险理财”“养老养生”等名义向老年人或不特定公众吸纳资金等行为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消除隐患,有效维护老年人权益。

让老有所养、幼有所依是民生幸福的应有之义。

在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行动中,各级民政部门从2021年开始,对当年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就学补助。2021年全省符合资助条件的共310人,助学金已全部下达,助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圆梦大学,也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去年,省民政厅还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基层对未成年人父母失联等情形认定难问题。此外,对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保障其基本生活费。

关键词:惠民生

为社区减负赋能 让基层治理更和谐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新时代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使命。全省民政系统以“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五社联动、情暖基层”两个行动为抓手,着力理顺体制机制,着力为基层减负,着力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助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精准回应居民服务需求。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中,省民政厅围绕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导各地完成了第一批72个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省级试点验收评估,我省3个基层治理案例入选《全国基层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持续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制定《云南省保留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和社区万能证明”现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指导各地100%开展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集中修订工作,让村规民约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

在“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中,省民政厅扎实推进《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全省在建设1415个社工站、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对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能力建设服务,让广大社工人才在“五社联动”中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成为社区的好帮手、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推动力量。

此外,着眼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还开展了“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和“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行动。

在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中,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累计减免会费和降低收费1.3亿元、惠及3万个企业。省民政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及时曝光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减免降低会费及其他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通报表扬,激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负担的内生动力。

在“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行动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重点对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自然地理实体等类地名进行完善、增补,共更新1.3万余条地名信息,立足职能职责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收集整理248个“红色地名”故事、42个“红色地名”视频、60余幅“红色地名”图片,制作8幅“红色地名”海报,开展地名文化专题展览、宣传活动300余场次。省民政厅联合媒体开展了“一百个红色地名故事”宣传活动,传播地名知识,宣传地名文化,弘扬红色精神。

2022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化拓展8个行动效果,紧紧聚焦民政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急难愁盼,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开创云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郎晶晶

(责编:王子锋、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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