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印发通知深入推动统计部门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按照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统计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近日,国家统计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统计部门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深入推进统计部门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推动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意义重大,有利于深化拓展前期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引导统计部门广大党员从党的百年光辉历史中汲取精神力量,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更好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更加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要求,局机关各司级单位党支部(党委)、调查队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与统计系统外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结对共建的基层党组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至少共同开展1次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局领导、总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相关活动。局机关各司级单位党支部(党委)、调查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党员围绕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社会救助、扶贫帮困等需求,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可结合实际开展社区服务、交通引导、清洁卫生、关爱特殊群体、帮助农户秋收、拓宽农产品销售等志愿服务。
通知强调,统计部门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抓手,作为促进统计部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通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将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巡回指导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党建办)要将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党建量化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党中央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在统计部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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