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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王章权
2021年10月13日10:45 |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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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党与人民同心同向同行的高度统一。我们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群众观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心坎上、落实在行动上,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

党要永远保持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就必须“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首先,这是党的优良传统。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了很多优良传统,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其次,这是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定了我们党和党员干部必须要与群众打成一片,坚持为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再次,这是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只有继续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

“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知道人民“想什么”。心往一处想,劲才能往一处使。想在一起是干在一起的重要前提。与人民想在一起,就要经常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尤其要知道群众真正想要什么、喜欢什么、期盼什么、痛恨什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这样,我们考虑问题和作出决策才能体现群众意愿并符合客观实际。二要知道 “干什么”。与人民干在一起,需要干些什么?要积极响应党组织的号召,还要主动干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并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我们要紧扣工作职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要知道“怎么干”。重点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方法问题。方法对了,事半功倍,方法不对,事倍功半。我们经常说的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就属于方法论范畴的事。另一方面是态度问题。态度决定行动。态度坚决,效率就高,效果也才会好。作为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方面,既要与群众一起干,又要示范干、带头干,充分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一要坚持正确的权力观,不要公权私用。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取利益和幸福。权为公用,就能利党利国、为民造福,权为私用,则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贻害无穷。我们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把“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的要求变为实际行动。二要坚持正确的地位观,不要高高在上。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就是要正确看待个人的名利地位,正确认识岗位和职责的关系。三要坚持正确的利益观,不要与民争利。党性和人民性具有一致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作为中国共产党员,就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自觉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与人民同甘苦共患难,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的光荣。

(作者单位: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

(责编:王子锋、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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