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民族地区全面领导的基本经验
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对民族地区的全面领导,是中国共产党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在建党百年来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护和实现各族人民利益的根本保证。百年来,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实现了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步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坚持党对民族地区的全面领导,必须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基本经验。
1、必须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在民族地区的畅通
“令之不行,政之不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领导和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根本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得以实现,是党的一大创举。这一创举的真理性,在党对民族地区的领导中也得到充分证明。
纵观百年党史,在重大历史关头,党总是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研究部署民族工作,完善民族政策,这已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发展的“密码”。为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民族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党发挥“权威”优势,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着力选用“三个特别”的民族工作干部、打造过硬的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着力“以造福各族人民为念”、形成密切联系各族群众的务实作风,着力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增强对党的向心力,从而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历史经验充分表明,坚持党对民族地区全面领导,最根本的在于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争取人心”作为领导民族工作的重要方略
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坚持党对民族地区的全面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作好“争取人心”工作这篇大文章。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建党百年来,党准确把握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党的领导与凝聚民心相结合,把团结群众、争取人心作为民族地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领各族人民早已共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民族平等;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力,实现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的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各族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其各方面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历史经验表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善于团结各民族群众、抓实“争取人心”这一最管用的方法,党对民族地区的全面领导才会有坚实的民心根基。
3、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通过“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具体到党对民族地区的全面领导上,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化最集中的体现就是注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将“民族政策”单列成章。1954年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了民族理论政策基本框架,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宪法基础。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出全面规定,更加明确了国家统一领导和地方区域自治的关系,奠定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了《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做出明确部署。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为党在民族地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彰显了党对民族地区全面领导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对民族地区治理经验的自觉升华。
4、必须坚持“各民族最高利益”至上,提高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的本领
安不忘危,乃生存发展之道。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建党百年来,针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党以强烈的政治风险意识,坚持不懈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体现了党对民族地区的坚强领导力。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始终是中国各民族最高利益。由于特殊的地域、历史、宗教等因素,民族地区始终处于重大风险挑战的“风口浪尖”,特别是政治风险方面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分裂与反分裂的挑战和较量。百年来,党以强烈的使命担当,为维护“各民族最高利益”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事实充分表明,坚持党对民族地区的全面领导,必须始终居安思危,要从维护“各民族最高利益”高度,不断提高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的本领,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同德为实现民族复兴梦而奋斗。
5、必须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推进民族地区发展繁荣中彰显初心使命
中华民族是一个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既是“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又彰显着党的政治本色和政治追求。党的初心和使命内在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团结各民族勠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也是党对民族地区全面领导的最终旨归,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
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自觉将各民族解放纳入中华民族解放的全局中,推翻“三座大山”压迫;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各族人民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基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短板,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优先在民族地区安排建设项目,到改革开放以来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举措,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一带一路”建设、精准扶贫脱贫等战略部署中赋予民族地区发展新定位,不断加大差别化的区域政策支持力度......使少数民族、民族地区、民族关系和中华民族的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民族地区和全国一道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坚持党对民族地区的全面领导,必须坚守党的政治本色和政治追求,牢记初心使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实现各民族更高质量的共同发展繁荣。
(作者为青海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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