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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22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栗戰書
2022年03月15日08:1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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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現在,我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過去一年的工作

2021年是黨和國家歷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的一年。我們黨隆重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勝利召開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總結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制定黨的第三個歷史決議﹔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偉大的歷史主動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氣、強烈的責任擔當,沉著應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推動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進一步彰顯了黨中央的堅強領導,彰顯了黨領導14億多中國人民凝聚起來的磅礡力量,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巨大優越性,激勵我們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

2021年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歷史上也具有特殊重要意義。黨中央首次召開人大工作會議,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的重大制度成果,系統論述了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重大理念,明確提出了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指導思想、重大原則和主要任務。黨中央印發關於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黨中央的重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為我們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常委會緊跟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緊貼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緊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求,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依法履職,擔當盡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憲法相關法,維護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權威和效力

憲法承載著我們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承載著14億多中國人民共圓民族復興的偉大夢想。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常委會的法定職責和光榮使命。

貫徹實施憲法,需要憲法相關法不斷完善和發展。制定監察官法,加強黨對監察工作的領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監察官隊伍。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大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代表的辦法,健全完善軍隊人大代表選舉制度。起草並審議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啟動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制度和工作程序,修正草案已經常委會初次審議。起草並兩次審議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草案,提請本次大會審議,經過全體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夠把這部法律修改好,為地方人大和政府更好履職盡責提供法律支撐。

以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為基礎,健全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更好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相關決定,行使全國人大授予的立法職權,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這兩個附件的修訂,全面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通過重構並賦權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建立健全有關候選人資格審查制度等,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新選舉制度使愛國者治港穩穩落地,從政治上、制度上根本性地推動香港形成以憲法和基本法為基礎、真正落實“一國兩制”的良政善治,迎來了支持和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全新局面。起草並審議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兩個辦法草案,提請本次大會審議。

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審計法等法律修改過程中進行合憲性審查研究,闡釋憲法制度的內涵和精神,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依法主動審查行政法規16件、監察法規1件、地方性法規1467件、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87件、經濟特區法規40件、司法解釋251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42件、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17件﹔研究處理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6339件﹔審查研究有關部門移送的141件審查工作建議﹔集中清理長江保護、行政處罰、人口與計劃生育等3個方面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有重點地開展專項審查,共推動制定機關修改、廢止法規和司法解釋1069件。專題調研設區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推動設區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普遍建立聽取審議備案審查工作報告制度,支持部分省(區、市)建設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為了更好監督憲法法律實施,制定備案審查銜接聯動的工作規定,修訂備案審查工作規程,成立備案審查專家委員會,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糾正違憲違法行為,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組織5次憲法宣誓儀式,22名常委會任命或決定任命人員進行宣誓,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憲法理念。以“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為主題,舉行第八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推動全社會深刻認識我國憲法的鮮明特征、本質屬性和巨大功效。

二、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修法步伐,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法律保障

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任務艱巨繁重,各領域立法需求多、要求高。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

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高質量立法服務高質量發展,這是人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重要體現。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修改種子法,起草並初次審議畜牧法修訂草案,健全鄉村振興的制度措施和體制機制,加大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修訂科學技術進步法,突出科技創新的戰略地位,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推動實現科技自立自強。初次審議反壟斷法修正草案,起草並兩次審議期貨和衍生品法草案,支持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起草並初次審議公司法修訂草案,實質性新增和修改約70條。制定印花稅法,適當簡並稅目、降低稅率,至此,現行18個稅種中已有12個制定了法律。兩次審議並通過審計法修正草案,強化審計監督手段,依法構建審計監督體系。配合“証照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廣告法、草原法、民用航空法、海關法、食品安全法。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要求,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作出關於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計量法有關規定、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和授權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等4個決定,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於法有據。

法律是國家安全的制度基石。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構建國家安全領域法律制度體系,是本屆常委會立法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制定數據安全法,提升國家數據安全保障能力。起草並審議通過陸地國界法,依法規范陸地國界的劃定、勘定、防衛、管理和建設等活動。修訂海上交通安全法。制定反外國制裁法,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的法律制度。根據這部法律,任何國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內政,損害我國國家、組織和個人利益的行為,我國都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決保護我國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制定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修訂兵役法、軍事設施保護法,作出關於深化國防動員體制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等兩個決定,以法律制度保障強軍目標的實現。

加快生態文明領域的立法,為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劃定法治紅線。制定濕地保護法,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維護生物多樣性。針對噪聲污染涉及面廣、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制定噪聲污染防治法,維護人民生活環境和諧安寧。召開黃河保護立法座談會,堅持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提前介入、加快立法進程,黃河保護法草案已進行初次審議。經過深入調研論証,擬訂黑土地保護法草案並進行初次審議,用法律手段保護黑土地這一“耕地中的大熊貓”。指導雲貴川三省開展赤水河流域保護共同立法、河北省開展白洋澱保護立法,推動流域綜合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

回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補齊民生保障法律短板。推進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制定醫師法,初次審議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修改教育法,制定家庭教育促進法,兩次審議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推動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起草並初次審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回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電信網絡詐騙問題,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起草並初次審議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對婦女權益保障中的突出問題深入調研,在預防性保障、侵害處置、救濟措施、責任追究等方面完善相關規定。制定反食品浪費法、法律援助法,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安全生產法、工會法,初次審議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起草並初次審議體育法修訂草案。

完善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確認司法體制改革成果。堅持預防治理與打擊懲治並重,制定反有組織犯罪法,推動依法開展常態化、機制化掃黑除惡。在常委會授權開展的試點工作期滿之際,全面總結改革經驗,修改民事訴訟法,確認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成果,完善司法確認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提高司法效率,促進司法公正。作出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作出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推動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

一年來,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作出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10件,正在審議的法律案19件,決定批准雙邊條約和加入國際公約6件,與時俱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及時反映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要求,及時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動。

三、強化監督力度和實效,監督“一府一委兩院”依法履職,保障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監督和制約。常委會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統籌運用法定監督方式,推動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各國家機關都在憲法法律范圍內履行職責、開展工作,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聽取、審議31個報告,檢查6部法律實施情況,進行2次專題詢問,開展7項專題調研,作出1項決議。

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是開展監督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圍繞常委會確定的監督項目特別是12個專項工作報告和7項專題調研,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推動了黨和國家重大戰略、重大任務、重大工作的貫徹落實。在經濟領域,常委會聽取審議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定期分析經濟形勢,跟蹤監督經濟運行情況,確保大會批准的計劃全面貫徹落實。聽取審議關於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關於建設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有關工作情況的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圍繞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和育種創新情況、發揮海外僑胞在共建“一帶一路”中的重要作用進行專題調研。在生態環保領域,聽取審議關於2020年度環境狀況和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研究處理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關於長江流域生態環保工作、雄安新區和白洋澱生態保護工作等報告,專題調研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情況。在社會事業領域,聽取審議關於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法實施情況、文物工作和文物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專題調研促進人口較少民族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開展民族法治建設研究,持續推進依法治理民族事務。

認真貫徹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減稅降費舉措、支持科技創新、“過緊日子”等要求,做好預算決算審查監督。聽取審議關於2020年中央決算報告,審查批准中央決算,突出績效導向,擴大重點項目績效評價范圍,涉及金額達到1.7萬億元。聽取審議關於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跟蹤監督2.8萬億元中央財政直達資金下達和使用情況。聽取審議關於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的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跟蹤監督政策執行,監督政府有關部門查處解決違規返還稅收收入、政府盲目舉債、侵佔挪用生態環保資金等問題,保障財稅政策落實見效。推進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建設,初步實現橫向跨部門、縱向跨層級的工作協同和數據共享。推進預算工委基層聯系點建設。

開展預算審查監督重點拓展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是本屆以來黨中央賦予人大的新職責新要求。聽取審議關於財政交通運輸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開展財政補貼管理與改革情況專題調研,推動科技創新、環境保護、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鄉村振興等支持政策落地,確保財政支出重點支持和保障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連續4年審議關於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年度綜合報告和專項報告,加快推進國資聯網監督工作。制定關於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人大監督評價指標體系的意見,首次聽取審議關於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推動國務院基本摸清全民所有的11類主要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家底,實現了企業國有資產、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四大類別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全覆蓋。這些監督,起到了防止國有自然資源遭受損害、國有資產遭到流失的作用。國務院審計部門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國有資產審計情況專項報告。修訂常委會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決定,構建預算審查、經濟工作監督的長效機制。推動出台和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地方人大對政府債務審查監督的意見,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堅持依照法定職責、限於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逐條對照法律條文開展執法檢查。檢查企業破產法、中醫藥法、畜牧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公証法、消防法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共有23個檢查小組分赴各省(區、市)實地檢查,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分別帶隊,常委會委員和專門委員會成員133人次、全國人大代表66人次參加執法檢查工作。常委會會議聽取審議了6個執法檢查報告。在檢查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實施情況時,首次組織全國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共有13個省(區、市)的240名代表參加。結合聯組審議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做好法律實施情況評估,統籌做好執法檢查和法律宣傳普及,在“學習強國”平台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答題活動,共約3200萬人參加,推動法律全面有效貫徹落實。在檢查企業破產法實施情況時,充分運用法律評估和大數據分析,與關聯法律分析相結合,為更好實施法律、修改法律提供依據。

加強監察、司法工作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開展推進監察監督全覆蓋情況專題調研,增強監察監督的有效性。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控告申訴案件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關於“七五”普法決議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通過關於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為實現《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提出的到2025年“八五”普法規劃實施完成、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等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支撐。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使發揮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常委會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規律,不斷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密切國家機關同人大代表的聯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發揮代表作為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作用。

提出議案和建議,是代表行使權利、依法履職的重要內容。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473件議案,已由相關專門委員會全部審議完畢,其中90件議案涉及的30個立法項目已審議通過或正在審議,176件議案涉及的68個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規劃或計劃。大會期間代表提出的8993件建議,統一交由194家承辦單位研究辦理並全部辦理完畢﹔閉會期間代表提出的265件建議,交由98家承辦單位研究辦理並逐一向代表反饋辦理情況,推動解決了一批實際問題。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表示滿意或基本滿意的達97.93%。

加強與代表的聯系,把常委會工作建立在堅實的民意基礎之上。常委會組成人員中,有156位直接聯系439名基層代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也建立了聯系代表的機制。邀請150余人次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列席代表座談會,代表在座談會上提出的78條意見建議均及時辦理並逐一向代表通報。200多人次代表應邀參加常委會立法調研、起草、論証、評估等工作,濕地保護法、體育法等與人民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重要法律草案專門征求相關領域代表的意見。300多人次代表參加常委會執法檢查、專題調研、計劃和預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對外交往等工作。

積極做好代表活動的保障工作。共有1600余人次代表參加集中視察、專題調研活動,形成百余篇調研報告。共473名代表參加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的督察和座談,471名代表參加最高人民法院開展的視察調研、旁聽庭審和會議座談等活動,465名代表參加檢察機關組織的視察和會議。組織香港全國人大代表通過視頻連線方式,視察新疆經濟社會發展和民族團結情況。組織澳門全國人大代表赴海南調研自由貿易港建設情況。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等省市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圍繞“長江流域禁捕執法監管情況”等開展聯合調研和視察。

加強代表履職能力建設。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專題學習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現場或視頻收看建黨百年慶祝活動,港澳全國人大代表分別前往革命舊址參觀學習,開展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主題活動。建成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舉辦6期專題學習班,共有5824人次代表參加學習。代表在履職活動中,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展現了“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責任擔當,提出的議案、建議裝著滿滿的民意,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根據黨中央統一部署,貫徹落實新修改的選舉法,常委會加強對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做好選舉相關工作。目前,新一輪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已基本完成,全國10億多選民直接選舉產生200多萬名縣鄉兩級人大代表。

五、緊緊圍繞國家總體外交目標任務,推進人大對外工作

以習近平外交思想為指引,拓展人大對外工作方式,共舉行雙邊視頻活動127場,線上出席國際會議75場,進行通話交流21場,開展線下外事活動35場,外交信函往來近800件。

落實國家元首外交共識,積極開展高層交往,深化立法機構雙邊交流。舉行中俄議會合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首次舉辦中俄立法機構地方合作會議,同俄羅斯聯邦會議有關委員會、青年議員開展交流,助推新時代中俄關系高水平發展。同63個國家議會進行線上線下交流,通過132個友好小組平台與各國議會互致信函,爭取在有關重大問題上支持中方立場,增進政治互信,促進務實合作。就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海、涉疫和人權等問題闡明中方嚴正立場,堅決同各種圍堵、打壓、搗亂、顛覆活動進行斗爭,同企圖顛覆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企圖遲滯甚至阻斷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的一切勢力斗爭到底。

積極參與議會多邊活動,推動形成更多體現中國特色、中國方案的多邊成果。參加第五次世界議長大會、第四次六國議長會議、第七屆二十國集團議長會議、“議員在鞏固國際和平與信任中的作用”議會領導人會議、集體安全條約組織議會大會、金磚國家議會論壇、各國議會聯盟大會及相關會議、亞太議會論壇、亞洲議會大會、東盟各國間議會大會、中國—阿拉伯國家友好組織領導人線上會晤,面向中亞、非洲國家議會舉辦3期地區研討班,鞏固發展友好合作關系,主動發出中國聲音,推動以人民為中心、人類命運共同體、全球發展倡議、共建“一帶一路”、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團結抗疫、可持續發展等中方重大理念倡議寫入會議成果文件,堅定維護我國家利益,維護公平正義的國際秩序。不少國家議會、議長、議員高度評價中方在全球抗疫中的貢獻、承諾和行動,支持中方秉承科學精神、團結合作抗疫的立場。

加強對外宣介工作。利用雙邊多邊外交舞台,積極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交流治國理政經驗,介紹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通過常委會發言人、外事委發言人、法工委發言人等機制正聲辟謠,闡釋法律問題,進行法律斗爭。依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踐,生動展示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30多位基層人大代表參與人大外事活動,講述自己參加行使國家權力、服務人民利益的履職故事,真實立體地呈現中國道路、中國制度、中國成就。

六、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堅持人大常委會基本定位,加強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

堅持政治堅定、尊崇法治、發揚民主、服務人民、運行高效,提高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成為自覺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機關、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

切實加強理論武裝。學深悟透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一黨和國家指導思想,確保人大工作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發揮常委會黨組的政治領導作用,召開17次常委會黨組會議,舉辦常委會黨組集體學習、常委會專題講座,及時傳達學習貫徹黨的創新理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從黨的百年奮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學習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進行專題學習,召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第四次交流會。建立常委會黨組定期聽取專門委員會分黨組黨建工作匯報的制度,全面加強專門委員會黨的建設。

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徹落實到人大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台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推進人大協商、立法協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於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建立22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其中增設12個,覆蓋全國三分之二省份,帶動省、市兩級人大常委會建立立法聯系點4700余個。增加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系統和法規審查建議受理平台鏈接。34件法律草案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108221人次提出的475245條意見。各地共有22萬多個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等履職平台,成為全國人大代表就近參加履職活動的有效途徑。完善人大信訪工作機制,用好各級信訪平台和數據,信訪總量105956件次,其中網上信訪平台受理12207件次。

健全常委會運行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程序和機制,常委會審議的68件法律草案、決定草案中,由相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牽頭起草的有34件,佔總數的一半。由其他部門或單位負責起草的法律草案,人大提前介入,做好組織協調,發揮審議把關作用。出台關於加強立法調研工作、改進法律草案征求部門和地方意見工作等實施意見。制定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辦法,引入法律評估、大數據分析、關聯法律分析方法,規范執法檢查工作流程。出台關於完善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前期工作流程、加強專門委員會調研成果轉化的研究意見。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機制,強化綜合分析和跟蹤督辦。健全代表學習培訓制度。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根據新修改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完善委員會議事程序、工作規則。適應數字時代對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開通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及微信小程序,建設好運用好“全國人大日歷”數據庫,提升大會網絡視頻會議、“雲聽會”質量。共召開7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各類議案、報告189件次,會議出席率超過95%。召開25次委員長會議,每逢單月增加一次委員長會議,專門研究討論擬提請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的法律草案。

全面推進全國人大機關黨的建設和各項工作。健全機關黨的建設各項制度機制,支持機關黨組、各專門委員會分黨組充分發揮作用,強化政治機關意識,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持之以恆加強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機關服務和保障常委會履職的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推動中央巡視整改落地見效。

認真做好人大新聞宣傳和理論研究工作。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牽頭,組織開展人大制度理論和人大工作專題調研,形成了60多篇研究成果,為黨中央召開人大工作會議、出台重要文件做好服務保障。舉行第27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深入總結交流人大立法理論和實踐。召開長江保護法、生物安全法、鄉村振興促進法、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座談會,推動新出台法律的宣傳普及、全面實施。發揮中國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作用。辦好大會“代表通道”、“部長通道”、“中華環保世紀行”等集中採訪活動。創新人大宣傳工作方式方法,推進“刊做深、網做大、微信做活、微博做精”,深化“刊網微端”融合發展,升級上線中國人大網英文版,講好中國故事、人民當家作主的故事。建設好全國人大網絡學院,上線各類課程7110門、涉及620個專題,現有參學人員7297名,包括2539名全國人大代表、3091名地方人大負責同志,總點播量約215萬次。

一年來,常委會工作最大的啟示,歸結到一點,就是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黨領導國家政權機關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作為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確保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按照黨中央指明的方向發展,確保人大工作沿著黨中央確定的道路前進。

各位代表!

過去一年取得的成績,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成員以及全國人大機關工作人員辛勤工作的結果,是國務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密切配合的結果,是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全國各族人民積極參與、充分信任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感謝!

我們也深刻認識到,在工作中還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需要進一步提升,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發揮得還不夠充分﹔監督工作的實效性需要進一步提升,監督工作成果轉化運用的制度機制還不夠完善﹔服務代表依法履職的工作水平需要進一步提升,辦理代表議案、建議過程中與代表的溝通交流還不夠深入。常委會高度重視這些問題,將不斷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改進提升工作質量和水平,切實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我們的光榮職責。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務

2022年,我們黨將召開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這是在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的重要時刻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的一年裡,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應對各種風險挑戰,對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務和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按照中央人大工作會議部署,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立法、監督、代表、對外工作高質量發展,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切實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的貢獻。

一、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

深入推進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的學習宣傳貫徹,把慶祝建黨百年激發的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熱情傳遞下去,把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運用體現到人大工作和建設之中。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逐項抓好中央人大工作會議重點任務的落實。開展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專題培訓。在重大政治原則和大是大非問題上立場堅定,主動謀劃涉外斗爭的法律武器,運用法治手段開展國際斗爭,維護國家安全。聚焦黨和國家中心工作,主動擔當作為,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人大工作的實際成效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保持平穩健康的經濟環境、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作出應有貢獻。黨的二十大召開后,要切實抓好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

二、用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証憲法實施

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修改立法法、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國務院組織法、行政復議法。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加強對憲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拓寬憲法監督渠道,健全合憲性審查制度,提高備案審查工作質量,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總結現行憲法實施40年來的重大成就和寶貴經驗,開展憲法法律宣傳教育,闡釋好中國憲法理論。

三、增強立法工作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根據年度立法工作計劃,預安排審議40件法律案。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能源法、期貨和衍生品法、關稅法等稅收法律,修改公司法、企業破產法、反壟斷法、鐵路法、礦產資源法、畜牧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加快推進民生、社會、環保領域立法,制定黃河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社會救助法、學前教育法、民事強制執行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修改體育法、職業教育法、學位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慈善法、科學技術普及法、文物保護法、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制定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糧食安全保障法,修改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充實涉外法律工具箱,推動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做好我國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協定以及加入國際條約的決定批准工作。把改革發展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做好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等工作。在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繼續開展法典編纂工作。發揮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使法律體系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

四、認真做好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

根據年度監督工作計劃,預安排32個監督項目。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聽取審議關於計劃執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數字經濟發展、金融工作等情況的報告,檢查鄉村振興促進法、科學技術普及法、外商投資法實施情況。圍繞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推進高標准農田建設、地方政府專項債務管理與改革等情況進行專題調研。做好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聽取審議關於中央決算、審計工作、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財政社保資金分配和使用等情況的報告,結合聽取審議關於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對完善有利於調節收入分配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行專題調研。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聽取審議關於就業工作、兒童健康促進工作、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面健康發展、老齡工作等情況的報告,就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施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進行專題調研。圍繞生態文明建設,聽取審議關於環境狀況和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研究處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檢查環境保護法、長江保護法實施情況,並結合審議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加強對執法、監察、司法工作的監督,聽取審議關於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治理情況的報告,圍繞監察機關推進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外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健全監督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緊盯突出問題,強化跟蹤問效,提高監督的科學性、精准性,增強監督剛性和實效。

五、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

扎實做好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有關工作,把好代表“入口關”,加強選舉全過程監督,確保選舉過程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深入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具體措施,緊緊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統籌承辦單位高質量、高效率辦好代表議案建議,推動建立代表建議答復承諾解決事項台賬,完善代表建議重點督辦機制。深化代表對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工作的參與,推動“一府一委兩院”加強和改進聯系代表工作。豐富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的處理反饋機制。提高代表培訓工作系統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辦好4期縣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學習班。推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設和應用,使之成為代表學習平台、履職工作平台、聯系群眾服務支撐平台。加強代表履職管理監督,推進代表履職檔案規范化建設。

六、認真做好人大對外工作

以推動落實習近平主席重大外交行動成果為首要任務,加強與外國議會和國際及地區議會組織的交流,推進與重點國家和地區大國議會的合作,鞏固和深化多層次、多渠道對外交往。促進對外工作與外宣工作深度融合,增強人大對外工作針對性、實效性。豐富和完善涉外法律斗爭的內容和形式,充分發揮發言人機制作用。

七、按照“四個機關”要求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認真執行黨的領導各項制度,進一步加強人大常委會“四個機關”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加強機關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研究和人大輿論宣傳工作。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加強機關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系,提升人大工作整體實效。

各位代表!

在新的奮斗征程上,我們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正確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團結奮斗、篤行不怠,為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作出新的貢獻,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

《 人民日報 》( 2022年03月15日 01 版)

(責編:宋美琪、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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