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法援惠民”解決困難群眾“急難愁盼”
丈夫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工亡,可工作單位不僅未為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且在訴訟期間企圖規避法律責任。景女士為此事向揚州市江都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師叢麗的援助下,案件經一審訴訟請求被駁回、二審發回重審,歷時兩年,最終景女士獲得賠償91萬余元。2月18日,該案入選揚州市司法局公布的2021年度揚州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全市法律援助部門去年收到申請人送來的感謝錦旗有近百面。”揚州市司法局副局長丁玉祥介紹,揚州市持續強化法律援助服務供給,深入開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動,提升法律援助社會參與度和知曉度,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取得明顯成效。2021年,揚州7家法律援助機構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39件,民事4383件,刑事1348件,行政8件。其中,受理群體性討薪案件59起1153人,為農民工討薪約3023余萬元,提供認罪認罰法律幫助2367件,接待群眾來電來訪6650余人次。
揚州市持續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將法律援助對象經濟困難審查標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調整為市月最低工資標准。對追索勞動報酬類事項,該市免於經濟狀況審查范圍由農民工拓展至所有困難人群。對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的受害方,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污染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被害人,幫著追索損害賠償。對因見義勇為、實施志願服務、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而遭受損害賠償的人員,免予經濟狀況審查。對高齡、孤寡、失能、失獨老人、困境兒童、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體,免予經濟審查,取消法律援助事項范圍限制。全面推行法律援助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涉及農村“五保”等15類對象。
去年以來,揚州市司法局進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覆蓋面,建立三項機制全力推進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努力實現困難人群應援盡援,應援優援。
揚州市推動立案環節法援制度告知制,在兩級法院立案庭開設低保、特困人群法援通道,立案庭法官受理案件時,通過困難人群查詢比對系統,對沒有代理律師且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告知其可申請法律援助,並幫助對接法援機構。明確律所法援制度告知義務,各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時,在首次談話時告知當事人法律援助制度,符合條件者及時轉入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推進法援制度宣傳進網格,揚州司法行政部門對全市網格員進行法律援助宣傳和培訓,由網格員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居民上門指引法援申請途徑。
此外,揚州市還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師庫和受援人信息庫,建立律師專家庫,組建名優律師團,市區法律援助中心推行專家咨詢預約。建立了補貼與品牌創建差別補貼機制,對獲評優秀法律援助案件的補貼標准上浮20%、卷宗考評為優秀等級的上浮40%,以引導提升法援案件辦理質量。(揚司 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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