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通知
開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
本報訊 記者張晨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印發〈“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經黨中央批准,最高法決定面向全國中級、基層人民法院開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
據悉,該活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旨在通過創建以點帶面,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激勵引導全國法院樹牢司法為民理念,創新司法為民舉措,提升服務群眾本領,建設良好訴訟生態,切實解決好群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現新時代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風貌。
《通知》提出了示范法院的創建標准。創建標准主要聚焦五大方面:一是堅持政治首要標准,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為重點,考察檢驗法院思想政治建設情況﹔二是以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為重點,考察檢驗鞏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效,促進干警清正、隊伍清廉、司法清明﹔三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培養干警宗旨意識為重點,考察檢驗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情況﹔四是以提高執法辦案規范化水平為重點,考察檢驗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情況﹔五是聚焦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為重點,考察檢驗法院過硬隊伍建設情況。
《通知》明確了示范法院的創建程序,包括組織申報、省級推薦、復核審查、創建命名等步驟。其中,組織申報採取自行申報與組織推薦兩種方式。堅持創建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內部考核和外部評價相結合,採取自下而上、層層推薦、差額評選方式,充分征求本級人大、紀檢監察部門、黨委政法委及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意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媒體代表參加創建評議,並向社會公示。
《通知》強調,要將群眾路線貫穿到創建活動全過程,堅持面向社會、開門搞創建,將群眾意見、社會評價作為重要指標,積極發動群眾參與,接受群眾監督,把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衡量和檢驗活動成效的根本標准。要加強對示范法院的動態監督管理,示范法院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定期進行復查,最高人民法院定期進行復核。對於存在問題的,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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