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實事,以群眾滿意為標尺
“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是黨史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實事辦得好不好,群眾說了算。群眾是否滿意,是衡量實事辦得好不好的試金石。為群眾辦實事,應把“群眾滿意”這把標尺立起來,讓群眾有更多直接獲得感。
“我為群眾辦實事”,從字面看,“我”是服務提供方,是辦實事的主體﹔“群眾”是服務對象,是辦實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事”是要求,也是結果,決定了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從已經開展了一段時間的實踐活動看,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保持政治定力,突出問題導向,主動回應“槽點”、紓解“痛點”、打通“堵點”、補齊“斷點”,瞄准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群眾的滿意度總體是高的,極大地推動了“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取得了好效果。
但從基層反映的問題看,一些讓群眾不滿意的誘因也不容忽視。一是找准群眾訴求方面,沒有對接好群眾所需,少數地方和部門民生項目泛化、簡單化,以日常本職工作代替辦實事,以部門想干的事代替群眾想辦的事。一些地方對接群眾需求不夠精准,存在避重就輕現象,解決容易辦的事情多、解決“老大難”問題少。二是已經確定的項目,進展有些拖拉。特別是有些重點民生項目,工作推進、調度不力,問效未能跟上。三是在辦實事的過程中,有的沒有讓群眾參與進來,充分聽取群眾意見不夠,尊重群眾主體地位不夠,等等。
這些誘因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客觀上看,今年是換屆之年,有的地方換屆后對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未銜接好,一些黨員干部對自己領銜負責的實事項目未接續到位,任務不清、情況不明。一些實事辦起來比較復雜也是一個原因。比如,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涉及群眾意見統一、政策銜接、資金籌措諸多問題,因協調工作量大影響進度,等等。從主觀上說,更多還是不“實”的問題。找准群眾訴求、推動實事落地、擺正自己作為公仆的位置,涉及調查研究、工作作風等多方面,哪一項都離不開一個“實”字。
當前,“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已經到了需要交賬的時候。除強化部署抓推進外,堅持開門聽取群眾意見,建立健全用好評價反饋機制,是一條有效途徑。今年國慶期間,江西把“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省本級25項重點民生項目推進情況,在多家媒體上集中“晾晒”。從群眾反應看,效果是不錯的。“加裝電梯讓我們上樓更方便快捷,是實實在在的民生項目,點贊”“原來環評要五到六個月,現在通過告知承諾制,至少節約了三個月時間,為企業帶來了便利”“替烈士看爹娘、為烈屬辦實事,讓人感動、淚目”……這些跟帖發自肺腑,可以看出找准了群眾的訴求,群眾是滿意的。真正把群眾參與的機制建立起來,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廣邀群眾參加評價評議,變“我覺得”為“群眾覺得”,並據此調整辦實事的方向力度,建立辦實事的長效機制,“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就一定會成為新征程上我們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又一生動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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